2)74.番外四 叶琛_烈酒敬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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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把人霸王硬上弓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的余笙,心情颇好地把姜博言那渣渣抛到了脑后,仔仔细细问了采访需要多长时间,看能不能抽出时间去趟市区,市区有个公园类的景点山,叫桑穆山,有三四个比较高一点的山峰,山体很大,路线也比较多,她不喜欢往景点钻,但是听说这个山顶是a市最适合看落日的,她打算去爬一趟试试。

  想她在a市住了二十年,连a市的标志性景点还没去过,也是惭愧。

  陆玥说时间不久,大概一两个小时就结束了,最慢不超过两个小时,余笙觉得还好,下午还来得及。

  “我下午要去趟市区,拍完你们还有活动的话不要叫我。”

  陆玥点点头,“行,采访完就没你什么事了。”

  不过采访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她就不能保证了。

  余笙背上单反和三脚架,两个人去吃饭,余笙啃了两根油条,一个饼,外加半屉包子,最后还坚强地喝完了一碗粥。

  陆玥吃了一根油条喝了半碗豆浆之后,就扶着要惊掉的下巴壳子看着她在那儿扫荡,“闺女啊,爸爸对不起你,以前都没让你吃饱过。”

  余笙喝完最后一口粥,送了她一个白眼,“看你那表情,吃你家米了啊!我妈还没嫌我吃得多呢!我体力消耗大,还不行多吃点儿!”相对陆玥来说余笙还算丰腴,但人群中还是那种偏瘦型的身材,只是她平时活动量大,所以胃口好,吃得多。

  陆玥“哟”了声,“昨晚大战了三百回合?”

  “嘿,你能不能不提这事儿了,我昨天带交流生们去参观学校忙了大半天腿都快跑断了,你怎么不说呢?就盯着昨晚,能不能让我忘了这茬。”余笙好容易被食物营造的好心情,一瞬间又像是被狂风吹过似的。

  “据说初吻初夜各种初都是最难忘的,越想忘越记得牢。”陆玥忍不住乐,看着余笙即将暴走的样子,连忙转了话题,“昨天你忙成那样,晚上还去凑热闹啊?我听说校广播台有个妹子把姜博言当偶像,每天例行表白姜师兄一遍,昨天听说人回来了,巴巴地跑去,结果倒是人出于礼貌把她请进去了,但是安排在很偏的位置,到最后也没见着人,想想看,你是不是很幸运?”

  余笙叹了一口气,这事吧,属于“孩子没娘,说来话长”型的,她本来根本就没打算去,是曦光硬拉她去的,她拗不过,就想着去蹭吃蹭喝就行了,结果没想到不仅蹭吃蹭出了事故,而且还和人吵了一架。

  早知如此,打死她也不去,吃鲍鱼海参她也不去。

  余笙吃饱了,收了餐具,拉着陆玥从食堂走出去,悠悠地说,“我正好也在很偏的位置,还碰见了那个广播台的妹子,还跟她吵了一架。”

  “你……跟人……吵架?”,陆玥看着她,怎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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