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1章 嗯,是这个理儿_清末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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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咋做的,这么香呢?”

  赵传薪已经翻炒好了,出锅,装盘。

  人在外,一切从简,他用的是木头餐盘,就像为干饭准备的那种,简单方便。

  他说:“先用蛋清,盐,糖,橘子皮,淀粉,胡椒粉,酱油,还要一点菜籽油抓匀腌制一刻钟。之后滑炒羊肉,炒个八分熟,下葱段,孜然,花生碎。熟透出锅!”

  但凡听见他说话的,闻到那股羊肉的香味的,登时都觉得嘴里嚼着的野猪肉不香了。

  双喜腆着脸:“传薪,给俺尝尝,俺就夹一筷头子!”

  赵传薪把餐盘一转:“人生不要只想着吃,你的理想呢?你的抱负呢?像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简直就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说完,动起了筷子,吃的飞快。

  双喜:“……”

  两天的时间,大伙和保险队的人都混熟了。

  尤其是赵传薪,大家觉得这个保险队队长虽然有本事,但是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

  大家听了他的话,都笑了起来。

  双喜嘟囔道:“俺就想吃个羊肉,咋好像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了一样。”

  赵忠义给他夹了一块大腿骨棒子:“快啃一块骨头吧,这样还能挽回你稍许声誉。”

  ……

  第一天很新鲜,第二天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赵传薪觉得自己快死了。

  累死的。

  若是现在有什么绺子前来,他会往那一摊:来,给我个痛快!

  盛京就是后世的沈阳。

  想想靠两条腿走几百公里路抵达盛京,那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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