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89章 财政_汉风再起之帝国时代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不能滥发金圆卷,那么只能内部挖潜,并积极开源节流,稳定财政收支。

  而在欧洲中世纪时期,政府对营业商户每年征收一定金额始准营业,称为许可金,亦为营业税。

  周朝行“廛布”,“廛”为市内邸舍,“布”为对公舍的收税,是早期的房屋税。唐德宗建中四年(783)设“税间架”,即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亦为一种财产税,因过于苛重扰民,不久即被迫废除。后世我大清末年开征房捐,直到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都在继续征收。

  其他收入中还有一种类型,即政府罚没收入。

  嗯,除非来一波后世那种波澜壮阔的房地产,说不定能给政府带来大量的财政资金。

  以前人家莫卧儿帝国打了几次,都认为极不划算,根本捞不回来战争成本。

  嗯,那就是多收点税,多卖点地,多开些矿,让政府控股和参股的商社和工矿企业多上缴一些利润和分红。

  可若是政府毁坏了原有的金融法制,滥用了信用,其结局必然导致通货膨胀,货币体系的崩溃。

  在齐国,随着国民日渐“财丰”,早于汉兴二年(1672年),便开始征收财产税,即对每个国民的财产进行清查,包括土地、房屋、工场、矿山等不动产,以及牲畜、粮食、生产资料等动产。然后给每户民众的财产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1%的比例(早期税率为0.5%)进行征税。

  目前齐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每年三月由税务稽查人员对商社或工矿企业进行经营核定,确定税款后,解送税务总司于各地银行账户。

  齐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很多以前没有征收的税、很多以前没有明文法规应缴纳的税,基本上都已经一一厘清,并被列为征收项,在国内各个城镇派员进行收缴,以支撑整个中央财政。

  政府收费主要是政府通过特许使用权或者提供直接服务为基础而取得收入的形式。包括各种规费和使用费两种。

  即使那些印度仆从兵的军饷极低,装备也没齐国正式陆军那般豪华,但维持一支数万人的战斗部队,那不得每月要花费几十万元,一年下来就好几百万了。

  不过,这一制度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无论商社或工矿企业处于何种经营状况,都要按一定比例缴纳税款,对在某些年份亏损的企业来说,无法减轻其的负担。

  所以,往往卖地的费用在国库的账上转了一圈后,转头又投入到新的一轮地方建设上来,年度结余的有限。

  契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动产税、不动产税、个人所得税、田税、印花税、烟酒税、奢侈品税,以上林林总总,加起来差不多十一大税种,构成了齐国财政收入的泰半,每年征收超过六千多万元,看起来金额不少,再加上政府收

  请收藏:https://m.wrbet.org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