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卷(111)_两次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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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血管的左手无名指上,那个称为最接近生命的神圣手指。寓意爱情与心跳同在,戒指,就是要带一辈子的。

  盛蕴听着我的话,嘴角微微翘了下,拉着我手轻轻的落下了一个吻。

  我也把另一个戒指给他带上了。

  神父开始念《圣经》: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今天两位新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当神父念到那段结婚誓言的时候,我看着盛蕴笑,当初他自己念的时候也是这么认真。在同样庄严的殿堂里,他一个字都不漏的念出来,不知道背了多久。他背了那么久,但我那时候却不肯看他,现在我终于能好好看着他了。

  神父没有想到我能在婚礼上走神,有些紧张的问我:谢先生,你愿意吗?

  我眨了下眼,在我眼中成一团晕染状的盛蕴又成了那个英俊贵气的新郎,我着这么帅气的新郎轻轻的点了下头:我愿意。

  我愿意从今以后跟他同甘共苦,彼此毫无隐瞒过一生。

  婚后婚礼过后,我们三个人去了海城度蜜月,那个地方是个小岛,周围全是水,沙滩细软的我一个月都没有穿几次鞋子,我觉得这一个月我都要晒黑了,盛蕴每天都会带着我跟小瑾出海,因为我跟小瑾都爱上了当海王的感觉。

  小瑾尤其喜欢吃刚从海里打捞出来的鱼,盛蕴的厨艺本来就很好,这种新鲜的鱼经他稍一加工就好吃的不得了,除了这个,还有很多别的好吃的,我每天都吃的肚子圆了。

  感觉我的蜜月就是来当猪的。

  其实不是,我也干别的了,因为这个小岛是租下来的,佣人每天来给补寄一次,剩余的时间就全都我们自己来,亲手开船,亲自钓鱼,开着船到另一头,看海的尽头;去岛上小森林里,登山,徒步,住小帐篷,点篝火,去溪边捞鱼,三个人在旷野里自力更生。

  这样的日子总让我想起我上学时寒暑假去当兵的日子,那时候也是这样席天慕地,天涯海角,世界广阔的让人想让时间永远都停下来。

  这里的晚上星星特别多,小瑾在望远镜里已经认识了数百个星星,他对认星星不知疲倦,天上那么多的星星,他都有耐心一个个去辨认,盛蕴还会帮着他记录,他常常兴奋的跟我喊:爸爸!你快来看,这个星星就是我房间里的那个!

  我朝他手指着的方向哦了声:北斗星啊?

  小瑾哎呀了声:不是,是大角星啊!

  还有这么个星星吗?我仰着头看了了半天,毫无印象,盛蕴帮小瑾记录下来后,侧头看着我笑,那眼神我懂,说我不如小瑾!

  我咳了声:能怪我吗?天上星星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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