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四章_金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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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其上下尊卑的体统,还要想尽办法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的欢心。对同僚,要有“私交”,要相互吹棒,表现得热络非凡,虽然不妨碍在利害冲突之际,彼此在桌面下踢脚,在背心后面放冷箭。对下属,一定要摆出架势,要求他以自己对上司之礼来对待自己。合法的谄媚、合法的两面派、合法的妄自尊大,都是属于常识的范围内。

  他们不管有事没事,每天都要到公事房来应卯画押,听候上级的传呼,一直要坐到比法定时间略早一刻才能离开。这一点残余的时间也被他们弄成合法化了。他们只办找到头上来的事情,自己决不找事情去办。他们只对有利于自己的工作感兴趣,决不对一般的公事感到兴趣。

  每一个统治机构都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宣抚司也是一个小小的社会。作为它的组成成员,首先就要承认它的权威性,遵守这些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制、传统,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它的统治效能。谁要是不承认它,不维护它,不遵守它,谁就是这个机构、这个小小的社会中的“害群之马”,大家就要群起而攻之了。

  北宋初期,也许像所有朝代的初期一样有一个行政效率较高的精干的政府。可是经过一百余年的嬗变、腐蚀,政府机构越来越庞大了,政府人员越来越冗杂了,制度条例越来越烦琐了,而行政效率恰得其反,越来越腐朽了。人们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数量往往是质量的反面。

  负责伐辽战争的最高权力机构宣抚使司恰巧就是这样一个腐朽的机构,而马扩不幸又是这个腐朽机构中的一匹不可教药的害群之马。他不但不尊重、不承认这些公认的法则和形式,而且是它们的非难者、嘲笑者。他是一个专门根据非常识的原则来行事的人,因为到了他的时代,常识在这批常识家手里早已堕落成为一种庸俗的官僚哲学、一个争权夺利的掩蔽体、一种社会的腐蚀剂。马扩无意去捍卫它。

  从他自己的哲学出发,他没有想到要维护机关中上下尊卑的体统,他并不认为童贯、蔡攸等上司值得他尊敬。他对私交有更加认真的看法,他不知道把宝贵的时间泡在公事房中无聊的谈话中有什么好处。两军相交,兵革方殷,多少正经事儿要等人们去办,哪有闲工夫来当面吹捧,背后诋毁?这两者都使他恶心。他知道在他的头顶上并没有一个认真想把事情办好,能把事情办好的头儿。如果头儿没有把合适的工作分配给他做,他宁可自己专找话儿干,因为他自己知道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比头儿们清楚得多。

  从根本上说,马扩也是一个功利主义者,急功好利,他急的是伐辽之功,好的是复燕之利,对战争有没有好处,就是他衡量事物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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