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二六九、筑尸为堰塞柘皋(二)_明末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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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已经叮嘱过克咸,小心戒备。营垒扎得也不错,能守一时,这样我们再自后袭击,何惧之有?”

  他说得有些散,因为他的心思不在这件事情上,而是考虑高迎祥会有什么应对。在他看来,这一战是必胜的,流寇的举动到现在都没有出乎他意料。但是,他面对的并不是高迎祥,而是横天王王子顺,无论是王子顺自己,还是他手中的兵,都不足以与高迎祥相提并论。

  这一战即使大获全胜,也只能说断了高迎祥一指,还不能说是断高迎祥一臂。自己手中只有两百堪用之人,其余官兵,守守城尚可,方才一战已经证明,他们还不足以同流寇野战。

  刚才那战中,俞国振带领的家卫,因为有嵌甲护体,虽然有些轻伤,却无一人伤亡,而官兵只是追亡逐北打顺风仗,竟然还被贼人杀了数十,伤者更是近百。这样的折损,在俞国振看来是难以接受的。

  田伯光却听得仔细,他琢磨了一下:“那么,贼人会乘夜过河?”

  “对,到时你觉得该如何做?”

  “小官人将我们拉到这里,自然是准备突袭贼人过河的部队了。”

  “呵呵,你这厮又取巧,我为何会挑过河偷袭的贼人突袭,而不是攻击贼人的本部?”

  “那是因为……本部贼人会多些,而且他们要过浮桥袭击,更好防守,而这边的贼人则不然,他们人数会少,又可以从任何一方向偷袭孙副使,所以咱们要打掉这边。”

  俞国振点了点头:“然后呢?”

  “然后派人回渡口,让孙副使做出遇袭假象,诱桥这边的贼人袭击……”说到这,田伯光的眼中闪亮起来。

  贾甄又煮了一碗米饭咸鱼,嗷呜嗷呜地吃着,或许是因为看到刘翎吃得香甜,他也觉得今日的饭非常好吃,便是那平时他不喜欢的咸鱼块,现在也分外鲜美。扒完饭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搪瓷碗洗了洗,见刘翎一脸羡慕的模样,失笑道:“有啥好羡慕的,你若知道这搪瓷碗的另一个用处,保证就不羡慕了。”

  刘翎奇道:“这碗还有什么用处?”

  只见贾甄将那碗翻了过来,扣在自己的头上,再用一根带子系起,又把开始充当把手的铁片拉下,顿时,那搪瓷碗变成了一只头盔,甚至还带着面甲,除了样式丑了些外,倒象模象样。

  只是想到方才是个锅、充当碗,现在就变成了头盔,刘翎感觉多少有些怪怪的。

  “这玩意儿……是哪位心有九窍的想出来的啊!”他有些哭笑不得地道。

  “可不是,奶奶`的,据说他们还在研究,是否可以将头盔边缘磨出刃来,必要时可以当小铲子刨土。我们私底下玩笑,说终有一日,吃喝拉撒都靠着这头盔了,没准还可以用它来生个孩儿什么的。”贾甄低声忍着笑道,又指了指那边的田伯光:“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呐,是田团副说的。”

  刘翎也大笑起来,不过想头这可以当头盔的碗,或者说可以当碗的头盔,他心中还是颇为羡慕:“啧啧,你帮我问一下你们官长,这玩意儿卖不卖,我倒是想买一个。”

  他知道俞国振家卫的东西都是制式,每人一样,损坏了才能拿去换新的,因此倒不好意思向贾甄索要。

  贾甄点了点头,正要答应,突然间身边传来了一声呼声,他顿时闭嘴抬头,向着俞国振那里望去,神态也变得严肃专注起来。

  俞国振做了一个家卫们都很熟悉的手势,那是让他们在一分钟之内整理好装备,进入战备状态。

  便是官兵们,如今也跟着俞国振打了一仗,算是熟悉他的风格了,也没有谁敢怠慢,一个个爬起,用不着军官的喝斥,便自觉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有些人就有这种感染力,如司马迁评李广一般,桃李无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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