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二百五十章 兄弟_茅山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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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如果能重活一次,我真愿意和你换换,哪怕饿死穷死,也不再当这填得饱肚肠却填不饱心肝的赶尸匠。

  说起来,赶尸匠这三个字还很有些说道。

  我原本以为赶尸匠只有在我们大中华才有,在我们大中华的某些地方,地广人稀,人穷了就想往外奔活路。出去的人多了,自然也就经常有人客死异乡。我们那边有的少数民族地势奇特得很,很多地方,车马是万万不能通过的,只能靠人的两条腿轧出一条路来。这样一来,客死异乡的那些亡魂怎样叶落归根便成了个大麻烦,于是便有了赶尸匠这一独有的行当:一具具真正的“行尸走肉“就这样被赶尸匠手中的竹鞭驱赶着,像活人一样一路长途跋涉回到心心念念牵肠挂肚死不瞑目的故乡。进了门,赶尸匠还得领着尸体先进灵堂,念一阵诀,好好地让他们躺下了,这个时候才会迎进苦主,亲人见了面,却已是生死两茫茫,痛洒几滴眼泪,人了殓,苦主再按时价给赶尸匠付了酬劳。这行当挣钱真是不少,因为凭心而论,这一行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行当。

  老七在路上遭遇的事便是个绝好的例子;所以赶尸匠都得两两成行,还得一路提防,提心吊胆;长途跋涉一个人的阳气和体力是无论如何也拼不下来的,即便拼下来,半条命也没了。给赶尸匠的钱袋子前面照例要缝进一把盐,赶尸匠拿了钱,便从此两不相欠,而赶尸匠和苦主之间也再无任何瓜葛,若是有人问起,彼此都要说互不认识——这也正是赶尸匠的悲哀,风餐露宿提心吊胆心弦大脑都绷到极限,却仍被所有人视作是不吉利的人,跟赶尸匠有什么走脚以外的来往,世世代代都要倒霉;所有谁家里若有孩子当了赶尸匠,所有亲戚朋友从此便与他形同陌路,连家谱里也要将他的名字一笔勾掉,当了赶尸匠,便意味着从此与人间的一切彻底断了来往。虽然还是活生生的人,但一辈子打交道的,只有尸,没有人。所以尽管挣钱不少,好人家的男孩子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去当赶尸匠的。当了赶尸匠,除了还能呼出热气以外,和手中的竹杖驱赶着的行尸又有什么区别呢?总之是从此以后便和人间鲜活的一切没了瓜葛,而人间最鲜活的东西,说到底,不就是一一一个“情“字吗?

  我皱起眉,“那看来就是这个朵玛喜欢上了那个似乎已经死了的阿四,而老七又喜欢朵玛?“很俗的二男一女三角恋,我这样想着。

  万福笑一笑,点点头:“嗯,对,猜得不错。只是有一点,阿四和老七都是赶尸匠,朵玛喜欢上谁,或者谁喜欢上朵玛,都是不行的……”

  这个故事的第一层的确是个很常见的三角恋爱,老七和阿四是好兄弟,老七沉稳,阿四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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