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厉魂_茅山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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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孽障不能留。扔到尿盆里溺死吧!”

  我一出生,爷爷便亲口为我宣判了死刑。

  奶奶的那双手托着赤条条的我。眼前的脚底下便是一个硕大的铜盆。铜盆里充满了黄溺。

  我的命,险些的绝于此处。

  是刚刚生产的娘,是只余下一口力气的娘。她死命的咬着牙,从黄土炕上滚了下来。

  她的身上滚了一地的灰尘,扑到奶奶的面前,死命的哀嚎,以头跄地。

  据说,我出生的那天,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听到了我娘泣血的悲鸣。

  那声音是真的惨啊!

  娘的额头,一下又一下狠狠地撞击在满是沙土的地面上。娘的额头磕破了,猩红的鲜血顺着她的头顶,像河水一般划过她的鼻尖和下巴。

  地上的沙土混着娘的鲜血,晕成了一滩湿漉漉的褐红色。

  娘指天誓日的大声嚎啕。

  “我的儿子是施家的孩子,他身上淌着施家的血。我若说了一句谎,就让我此生不得好死。

  我的儿是你们施家的血脉呀!不要杀我的儿……。”

  爹走进屋里,伸出他那硕大厚实的右手,一把薅住了娘的头发。他拉着娘的头发便往门外拖,像拖一个牲口。

  娘的身上哪还有力气,她的手脚疲弱的在地上蹬踹。她大声的狂吼,叫破了喉咙。

  “儿,不要杀我的儿……!我的儿啊……!啊啊啊啊……!”

  奶奶抱着我的胳膊颤抖了,她,女人最了解女人,十月怀胎,奶奶晓得娘心里的苦。

  可是爷爷依旧坚持。

  “杀!”

  爹也横着脸上的肉。

  “杀!”

  奶奶心软了,可是她不得不照做。

  女人从出生那天起,便要听命于别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女人就该干干净净的嫁到夫家,娘的命苦,娘活的凄惨,皆因为她不干净。

  奶奶的两只手紧紧攥着我的双脚,她的臂膀在发抖,她的心也在发抖。要怪都怪我出生的不是时候,倘若我再晚出生半个月……。

  唉!奶奶死命的闭上了眼睛,咬紧了牙。

  忽的,不知何时。我们家的门口聚满了村里的村民。

  有人听见了我娘的吼叫声,他们都听见了我娘的嚎叫声。村民们纷纷聚在我家门口。

  终于,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话。

  “留下吧!好歹也是一条人命嘞!”

  越来越多的人发言。

  “是啊!孩子还小啊,错不怪孩子。”

  “留下他吧。”

  “胖小子呀,怎么舍得?”

  围观的人越多,爷爷便越觉得没有脸面。他的犟劲儿上来,听不进去分毫相劝。

  村长也进了我家的门,他怒气的跺着脚,伸着手指,指着爷爷的脑瓜顶。

  “胡闹!这是新社会,杀人犯法哩!你要是溺死这个娃子,我就让你一命抵一命。”

  我活了下来。

  不是因为血脉,不是因为亲情,不是因为怜悯。而是因为新社会,新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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