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章 厌弃_为妻不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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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杀了魏宪和绯月报仇雪恨,其他的于她而言都是浮云。

  如此一来,她没了诸多烦恼,过得倒是愉快。

  在府中待了两日,绯烟又出来走走,因为尉迟慕忙着处理公务,不能作陪,便派了两名侍女伴随左右。

  前世的绯烟性子比较沉闷,跟其他的闺阁千金一样,遵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传统,很少出门,几乎每天都窝在府中,心性单纯,眼界也比较浅薄,所以轻易上当受骗。

  重生一世,绯烟不愿再受制于俗世眼光,做事随心,很多的闺阁小姐出门时会脸戴面纱遮住面容,她不会,她是大大方方地公然逛街。

  自然而然,以绯烟的美貌和气质,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路人的频繁回首。走进一家首饰铺时,老板双眼一亮,立马笑得跟迎春花一样,殷勤地上来招呼。

  “这位姑娘快快进来,随意看看,我们这里啊,是全京城最大的首饰铺,不论是手工还是款式都是最好的,包您满意。”

  绯烟含笑点头,凤眸在首饰架上的各式各样的精美首饰中慢慢逡巡,走了一圈,最后视线在一支紫玉镂金簪上面停留。这支金簪一看就是与众不同,尤其是顶端那两颗紫玉,光泽圆润,散发着别样的光芒。

  “这两颗紫玉,乃是西域而来的猫眼石吧?”

  老板笑着将金簪连带存放金簪的盒子捧起来,介绍道:“姑娘好眼力,的确是西域猫眼石,刚刚到货没有几天,姑娘美若天仙,气质不凡,且有富贵之相,唯有您才配得上这支金簪。”

  白若青葱的手指拈起金簪,绯烟轻笑道:“要不怎么说做生意的人最会说话呢,老板将我夸上了天,我再不买也不好意思了不是?”

  老板弓着身子,笑而不语。

  绯烟拿着金簪细细看,心里的确喜欢,只不过既镶了两颗猫眼石,想来价值不菲。“老板,不如你先开个价?”

  老板笑得更加欢快了,捋了捋胡子说道:“我见姑娘您是个识货之人,就给您个特价,十万两您拿去。”

  绯烟微微挑眉,这个价的确是物有所值了。只不过:“我出来匆忙,未曾带这么多银两,可惜了。”其实是,她整个身家也没有十万两。

  正要把金簪放回盒子里,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十万两我出了!”

  绯烟的心往下一沉,眼中闪过一道锋芒,抬头间又消失无踪,换成嫣然一笑:“这怎么好意思呢?十万两不是个小数目,我恐怕是还不起的。”

  魏宪满脸笑容,道:“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怎么会要你还?”

  一旁的老板见机称赞道:“这位公子出手阔绰,姑娘真是好福气啊!”

  魏宪看得出来,绯烟是真心喜欢这支金簪的,所以想要以此来讨她的欢心。所有女子都喜欢珠宝首饰,只要有人肯舍得钱买给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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