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一章 绿也仙踪(2/5)_综漫:我在日常番里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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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我们不该向别人介绍优秀的作品吗?!”

  安逸伦也一脸不理解的看着林志。

  林志拍了拍安逸伦也的肩膀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句话叫【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你喜欢的别人不一定喜欢,如果你是向同好推荐自然没什么,但是对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比如说,如果此刻有一个极限运动达人向你不留余力的安利极限运动,你是否会对此感兴趣呢?”

  “你不会,你只会先敷衍,然后在他的喋喋不休之感到不耐烦。”

  “所以伦也啊,喜欢并没有错,但是不能强加于人。”

  “否则,只会适得其反,明白吗?”

  安逸伦也听完沉默了一阵,然后有些勉强的道:“我知道了……”

  真的明白了吗?

  林志心里叹了一口气,这家伙死倔死倔的,能明白才见鬼了。

  他和安逸伦也接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然明白这家伙对二次元世界的疯狂。

  这家伙可以说是已经完全沉沦在了其,甚至已经到了分不清主次因果的地步,

  这已经不能说是喜爱,只能说是毒,并且毒不浅。

  不过安逸伦也不愧是安逸伦也,很快他就兴冲冲的问道:“对了,夜志……”

  “等等!叫我林志!”

  夜志是他曾经的笔名,已经许久没有动用了,在现实叫笔名这种行为听起来还是有种奇怪的尴尬感。

  “好吧,林志!”

  安逸伦也努力的改口,听起来有些别扭和勉强的道,他称呼林志的笔名几乎已成了习惯。

  “第十三卷什么时候出来。”

  “那个啊……再等等吧。”

  林志的脸色变得有些微妙起来,安逸伦也说的书自然是他尚未完结的一本轻小说。

  乡下的生活虽然悠闲,但有时也会感到无聊。

  闲来之余他根据前世一部现象级的游戏的背景故事改写了一部轻小说。

  这部轻小说大致讲的就是一个少年成长为传奇英雄的故事。

  因为在原本的背景故事就有许多塑造得极其出色的英雄以及背景故事,整个世界也颇为恢宏,所以整部小说开篇便极为大气。

  在投稿之后,编辑部的某位编辑非常喜欢这本书,所以赢得了出版的机会,只不过那位编辑也直言这本书与霓虹目前的主流市场不符。

  开局宏大这种类型放在其他国家或许没什么,可放在霓虹的轻小说就显得有些异类。

  霓虹的轻小说很少有表现出这种叙事如史诗一般的内容,这种恢宏的场面只有一些热血的王道漫画才能展现。

  所以在出版初期,这本书的销量虽然出乎意料的并不算太烂,但也只能在同期新人排在上的位置,不能称得上是顶尖。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一本书,让他和安逸伦也结识。

  那时的安逸伦也同样还不是圈内的大博主,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安逸伦也对书所描述英雄史诗极为狂热,和很多同样的书友一起向周围的同好安利。

  随着口碑慢慢发酵,小说的销量开始迅速暴涨。

  而林志对那些英雄的背景和设定本就熟悉,所以码字的速度相当快,初期以一个半月一卷的速度飞快出版,销量更是如同坐火箭一样攀升,成为当前最火热的轻小说家之一。

  只不过,后来随着懒癌发作,他更新速度断瀑似的下降。

  他所建立的网站原本也是他的个人网页,在逐渐有人气之后被他转为网站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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