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速度惊人_酸儒穿到七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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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书阁吴晓梅有点以为季恒是在说大话,或者说是对自己的速度估计不足。

  但是这个时候她也不好意思去戳破,毕竟这次写春联的主力是季恒。

  只有吴大海深深的看了季恒一眼,没说什么,只是把自己珍藏的毛笔和墨水拿了出来。

  毛笔和墨水都是那种便宜货,手里经过不少笔墨的季恒早上一过手就知道了。

  毛笔他不意外,意外的是那瓶墨水,薄薄的一个黑外壳,里面的墨汁不用磨,直接倒出来就能用,大冬天的也不会凝结,就是成色和味道差了点,写出来的字有些细微处因为墨不够好的缘故,会有黏连,只是用于给农村人写春联用,尽够了。

  少了磨墨的步骤,季恒提笔就能写,他拿到笔墨之后,心里又激动了起来——总算能够写个痛快了!

  太久没有好好写字了,季恒的手有些发痒。

  裁红纸很简单,吴大海今天心里装了一天的事情,中午又喝了不少白酒,此刻有些疲倦了,王美兰见状就让吴大海先去睡了,她和吴晓梅快手快脚的干起了活。

  等吴晓梅和王美兰比着之前的春联纸大小裁了十张之后,吴晓梅就放在了桌上准备让季恒去写,没想到季恒却摇了摇头“不够,凑够二十张再给我。”

  季恒写字的时候有个习惯,喜欢一气呵成,不喜欢一直中断,他看了一下吴晓梅她们裁纸的速度,差不多二十张纸写完,她们能再拿过来二十张纸。

  吴晓梅有些不解季恒说的不够是什么意思,不过就是再多裁十张红纸,这点小要求她扭身一会就给弄好了。

  等二十张红纸垒成一摞,季恒才慢条斯理的把墨水倒进了一个干净的土碗里,修长好看的手执起浅棕色的细长笔管,竟是衬的这只手越发的白了。

  只是最近季恒一直翻地干活,手心里长了不少老茧,冬天天气冷,冷风猛烈地刮过,在季恒的手上留下了细细的裂纹,破坏了这只手的美感,让见了眼前这一幕的人忍不住有些叹息。

  季恒熟稔的将笔头放进了墨汁中轻轻蘸了蘸,等到笔头吸饱了墨汁后,他一改刚刚的慢条斯理,突然就在红纸上快速写了起来,一丝一毫的停顿都没有,一句“一年好景随春到”就跃然纸上。

  仿佛吴晓梅才两三个呼吸间,季恒就已经把一张纸红纸给写完了!

  不仅写完了,写出来的字还特别飘逸好看,吴晓梅不知道这个叫什么字体,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比照人家印刷出来的,也绝不输外头买的任何一张春联上的字!

  到了这里,吴晓梅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赵先兵点名要季恒写春联,确实红纸不值钱,值钱的是季恒的字。

  季恒写的飞快,不一会儿就把两幅对联写完了,等他再次蘸墨水准备写下一张的时候,才发现桌上没法再摆新的春联了,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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