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五二章我的主场我作主_盛唐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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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文。

  通常商队进入伊吾城,只会在小摊上吃点热食,补充水和干粮,然后上路。可是长孙无忌,不仅去泡昂贵的汤池,还一次性叫了一个龟兹歌舞团为他一个人歌舞助兴。

  长孙无忌这些种种格格不入的表现,很快就进入了有心人的视线之内。

  商队原来的头领栗特商人马希姆被两名黑衣人请到了胡同里,根本还没有来得及上刑,马希姆就一五一十的倒了出来。

  马希姆笑道:“也不是哪里来的土财主,居然花五百金买了我的商队,天啊,我就算三年也挣不到五百金,自然愿意把自己卖了!”

  黑衣人问道:“这个人什么来路?”

  马希姆道:“不太清楚,隐隐约约好像听他们自己说什么长孙……”

  两名黑衣人目光在空中一碰,推着马希姆道:“带着我们去看看这位财主!”

  经过黑衣人暗中观察,毫无防备的长孙无忌就这样在伊吾城泄露了自己的行踪。

  黑衣人点点头道:“可以确定,就是目标!”

  另外一名黑衣人道:“那你继续跟着他们,我去发鹰信,告诉主上!”

  黑衣人道:“不用告诉主上了,主上只要目标的人头,这件事情,很多人都可以办!”

  “哦!”黑衣人笑道:“伊吾城里来了不少吐蕃流浪武士,据说是他的头人被一个叫什么红衣大王的人杀了,没有人供养他们,他们如今在伊吾城给人当帮工,不过大家都不喜欢用这种蠢笨的吐蕃人,现在这伙吐蕃人过得很惨,我们应该帮帮他们!”

  事情的经过非常简单了,这些流浪的吐蕃人听到了一个暗中流传的消息,马希姆的商队携带了大量的丝绸,据说还有羽绒衣,这种东西有人出高价购买。

  人的眼珠子是黑的,可是黄金却是黄的!

  一股自发式的团队开始出现,对此长孙无忌这个聪明人,还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

  长孙无忌的无知就是,西域是陈应的主场。

  在他的主场里,自然一切都是他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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