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四五章 弃保潜逃_大时代之金融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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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许保释!”

  头戴白色假发的法官义正词严地说道,“非法持有枪支、强奸未遂、非法持有毒品,这三项罪名都是刑事指控。任何一条指控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怎么批准嫌疑人保释的请求?”

  “法官大人,虽然我的当事人受到很严重的罪名指控,但是在没有审判之前他就是无罪之身。”

  黄伟辉据理力争道,“而且根据之前的案例,即便是受到杀人罪名指控的嫌疑犯,也有短暂保释的经历,更不用说非法持有枪支、强奸未遂等罪名了。”

  这里并不是庭审现场,而是在主审法官的办公室内,黄伟辉大状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前来申请保释的要求。

  自然,法官并不愿意同意嫌疑人保释的请求,但是作为业内知名的大状之一,黄伟辉列举出的种种理由却是让法官感到非常为难。

  因为实施的是欧美法系,一旦有前例的话,法官是很难阻止类似事情发生的,只能按照之前的例子照办。

  “保释不是不可以,但是在金额方面”

  四十来岁的法官深知这桩案件的重要性,尽管在法律层面上他无法阻拦对方,但是保释金额却是法官做主的,所以眼珠滴溜溜地转了一圈之后,他就委婉地说道,“基于本案的性质严重,所以在保释金方面要比普通的刑事案件高出很多。如果你的当事人拿不出我要求的保释金,可别怪我没有通过你的申请了。”

  “这个”

  黄伟辉故作沉吟了片刻,面露为难之色,“虽然我的当事人是商人,但是恐怕不会有很多的现金在账户上。虽然保释金数目由你决定,但是这个数字如果定得太高,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替我的当事人提出抗议的。”

  “既然是商人,加上受到指控的都是严重罪名,所以我决定将这个数目定为5000万港币。”

  尽管黄伟辉表示这个数字不能太离谱,但是法官稍微沉思了片刻,就给出了一个天文数字,“本港之前保释金的最高纪录为1200万港币。但是本法官现在将它提高四倍,以示对本案的重视程度。”

  “什么?”

  尽管心中早就有所准备,但是黄伟辉还是被这个数字吓了一大跳,“这个数字实在是太过离谱了,严重地超出了我当事人所能承受的范围。我表示强烈的抗议,这是对我当事人的严重歧视。”

  “抗议无效!”

  看到黄伟辉急眼的样子,法官心中很是得意,把脸一板道,“抗议无效,现在我批准了嫌犯保释的请求,你可以出去了。”

  黄伟辉只得悻悻而去。

  但是让这名法官傻眼的是,就在他批准保释的第二天,嫌犯周长安就缴足了5000万港币的保释金,从监狱里走了出来。

  “自由的感觉真是好!”

  从关押所走出来的时候,周长安忍不住伸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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