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四章 练枪_我真不是灾难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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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庆的行踪,况且经过昨晚一个晚上的宿舍卧谈会的了解,李忆秋觉得吴庆的脾气满合自己的胃口,现在已经拿吴庆当朋友了。

  吴庆、李忆秋、鲁萧,这三个家伙可谓是臭味相投,都是同样的贱,吴庆觉得要是把赵雄辉介绍给他们认识,大家应该也能相处的很好。

  他们三人昨天晚上聊天说到之前的一些事迹的时候,那可真是相见恨晚,恨不得立刻就拜了把子。

  由于吴庆年龄最小,现在鲁萧和李忆秋都喊他为“庆老弟”,吴庆喊鲁萧为“萧哥”,却喊李忆秋为“忆秋姐姐”。

  为了此事,晚上的时候李忆秋可没少跟吴庆闹,但是吴庆死活不改口,手上又有着李忆秋和鲁萧的黑照,李忆秋也没有办法,只能随他去了。

  经过一晚上的了解,吴庆跟李忆秋也熟悉了,这种小事也没必要隐瞒,如实跟李忆秋说了陈老师的事情。

  “什么!?用手枪打一百米的步枪靶,还得打中靶心!?老陈这是在故意为难你吧?”

  吴庆摊了摊手,道:“那又能怎么样呢,练呗。”

  李忆秋一把搂过吴庆的肩膀,悄悄的跟他说道:“我跟你说,庆老弟,我们要不先用步枪打,再用手枪随便开两枪做做样子,把考验蒙混过去。”

  听了李忆秋的话,吴庆摇了摇头,道:“行了,你别给我出馊主意了,我要开始射击练习了。”

  吴庆将手枪的保险打开,机械瞄具的缺口对准一百米的步枪靶,一枪一枪的朝着那个方向射击。

  有一个理论是这么说的,一个完全没有天赋的人,打出了五万发子弹之后,也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枪手。

  吴庆有天赋,但是他缺乏训练,缺乏有效的刻意练习。

  现在也许用五十米有效射程的92手枪打不中一百米的步枪靶,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刻意练习之后,吴庆相信自己总能做到的。

  而且,时间不会太久。

  一个下午,吴庆都在靶场练习着射击。

  超凡学校的自由度比较高,枪支管理并没有像军队里那样严格,况且这个任务是陈君临给吴庆下达的,吴庆要练射击,陈君临自然没有意见。

  一枪、两枪、三枪,吴庆的虎口因为开枪次数过多,血泡都被磨烂了。

  手枪打得烦了,就换步枪打找一百米的感觉,然后再打手枪。

  吴庆身边的弹壳都积攒了一地,得有几千发的样子。

  终于,在晚上的时候,吴庆用手枪射击的出的子弹,第一次上了一百米的步枪靶。

  “呼”

  吴庆长舒一口气,总算是能够上靶了。

  没有经历过大数量刻意练习的人是想像不到,在做一个动作很多次之后,人会有多疲惫,身体会有多难受。

  这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是吴庆他坚持了下来,就仅仅是因为他想要跟陈君临学狙击步枪。

  吴庆将手枪收好,准备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

  练了一个下午的枪,两条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了,回宿舍要好好休息一下。

  还有耳朵,因为枪的声音是很响的,士兵在射击多了之后会有耳鸣的感觉,吴庆也不例外。

  即使吴庆的身体素质已经超过普通人了,但是一些人的基本生理特征他还是有的,毕竟他只是“超人”,不是机器。

  “明天再巩固一下,应该过几天就能打中十环了。”吴庆在心里暗暗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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