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 2_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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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捉弄人这件事说起来是最有趣的。就连我这猫儿,也时常以捉弄主人家里的小姐们为乐趣哩。落云馆的君子们来捉弄这愚笨的主人是完全应该的,而为此感到不满的恐怕只有被捉弄的本人了。如果分析一下捉弄人这一心理,则有两个要素。第一,被捉弄的一方决不可满不在乎,置之不理。第二,捉弄人的这一方,必须是在力量方面、人数方面都远远超过对方。前些日子,主人参观动物园回来,曾反复地讲过一段使他深感佩服的事。仔细一听,原来是他看见了一条小狗和骆驼吵架。据说小狗像疾风一般围绕在骆驼四周,一边跑着一边狂吠。而骆驼呢,则只当没事儿一般,仍然背着它那背上的大肉瘤,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不管这小狗如何狂吠,如何向它发疯,它就是不予理睬,最后小狗自觉无趣,就不再闹腾了。主人嘲笑说,骆驼这东西真是个钝感的动物。其实,这件事正好可以说明捉弄人这种情况的最好例子。不管对方怎样擅长捉弄别人,遇上对手是骆驼,也就捉弄不成了。或者换句话说,如果被捉弄的对方是力量强大的狮子或老虎,那也就捉弄不成了。你刚一捉弄它,立刻就会被它撕得粉碎。你捉弄它,它龇牙对你发怒,而尽管发怒,但又奈何你不得,只有在这种情况的时候,捉弄才是非常愉快的。为什么说这样的捉弄才感到愉快呢?这里有各种原因。首先,可以消磨时光。人在无聊的时候,甚至会闲得数自己的胡须有多少根。

  据说过去被投入牢狱的囚犯,由于过分无聊,便每天在墙上重复画三角形混日子。人世上再没有什么比无聊更难使人忍受的了。如果没有什么刺激人的兴奋事件,那么活着是很难受的。捉弄这种行为,说穿了就是制造刺激来游戏的一种娱乐。不过,如果不能使对方多少有所发怒,或有所焦躁,或有所困惑,那么就不成为刺激。所以古时候那些热衷于捉弄人作为娱乐的人,不外乎是两种人,要么是从不考虑别人感情的蠢侯爷这类闲得慌的人;要么是除了自己寻找乐趣之外无暇考虑其他事儿的、头脑还处于幼稚状态、而又不知道怎样消耗自己精力的少年。当然,为了实际证明自己的优势,也有最简便的方法。比如干些杀人、伤人或者诬陷人的勾当,都可以证明自己的优势。不过,这些都是以杀人、伤人、陷害人为直接目的而采取的手段。自己的优势,只不过是在实施这些手段之后产生的必然结果而出现的现象。因此,一方面希望显示自己的优势,但又不愿意加害于人,在这种情况下,捉弄人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不给人以少许伤害,则不足以从事实上证明自己的了不起。如果不表现为事实,那么尽管在内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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