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0 战争的猛犬_橙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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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迷彩防刮布的BDU,尼龙S腰带,帆布腰的军靴,圆边奔尼帽,半指战术手套,打扮起来,倒也有些老款美军的气派了。

  所有人在操场集合,刘子光给他们训话:“可能有人觉得建国哥训练的太严酷了,其实他已经给你们特殊优待了,训练本地学员的时候,他们可是有百分之二死亡额度的!之所以这样训练,是因为我们的敌人相当强大,在内地城市里的那一套江湖规矩在这里丝毫用场都没有,这里没有你的关系网,没有你熟悉的大街小巷,一切都是陌生的,神秘的,而你的敌人,从小就生长在这里,从懂事起就接触枪支、毒品、战争,他们可以不穿鞋在丛林里行走,闭着眼睛拆卸组装各种枪械,每天都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我们即将面临的不是WARGAME,而是真正的丛林战,现在谁想退出的,可以举手,没人笑话你。”

  说着扫视众人,众人也都四下里张望,不过硬是没有一个人愿意退出,道理很简单,这当口谁要是当了孬种,以后就别没脸在江北见人了。

  “好,既然都是好汉,没个孬种,那就准备准备,半小时后出发,咱们打仗去。解散!”

  众人迅速拆卸清理了枪支,领取了实弹,每人六个三十发弹匣,用帆布围兜式子弹袋装在胸前,四枚77-1式*,另外帮机枪手背一弹链的子弹,装具、军用水壶,军用匕首都是国内代工的出口货,质量过硬的很。

  王文君领了一只SVD狙击步枪,但是他并不是小队里的狙击手,而只是负责压制任务的精确射手而已,事实上,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狙击手是要付出无数汗水和努力地,任何想走捷径的想法都会适得其反。

  卓力是队里的机枪手,扛着一挺80式通用机枪,这种机枪使用的是比7.62普通弹大一号的53式凸缘弹,威力很惊人,尤其是在植物茂盛的热带雨林中。

  而孟知秋则充当了类似军工的角色,身上背了十二发RPG*和两百发机枪子弹,一脸的不高兴却又无可奈何。

  *麾下三十名士兵,其中二十名是红星的人,十个是当地招募的向导,也都配发了枪支,他们显然对干这个很熟稔了,一举一动都透着从容和自信。

  一辆吉普车,两辆高底盘越野卡车,都涂成军绿色,上面没有任何标记,最后一次检查了武器装备之后,大伙儿陆续登车,往大山深处驶去。

  刘子光坐在打头的敞篷吉普车里,带着墨镜,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回头望着山路上自己的军队,吟颂出一句诗来:发出屠杀的号令,让战争的猛犬四出蹂躏。

  “文绉绉的,这是你作的?”*问道。

  “不是,是威廉•莎士比亚在《裘里斯.凯撒》里的一句台词。”刘子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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