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4章 狼王登场_都市:我成了富二代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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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开先是一喜,随即摇头道:“或许你很难帮上忙。”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那凤溪山虽然高手众多,但却不能横行无忌,就比如刚才那个凤蓉,他虽然武功不错,但如果我要对她出手的话,不出三招就能制伏她。”萧逸风自信满满。

  老头子是当世高人,虽然是孤身一人,但却足以压过当世九成九的隐世门派。

  萧逸风仗着有老头子撑腰,又怎么会怕一个凤溪山。

  “那就多谢逸风了,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找出预谋绑架韵寒的幕后主使。”秦开开怀笑道。

  ——

  夜幕降临。

  一家生意不错的酒吧中。

  散台的位置上,一个留着利落短发的男子,正摇晃着红酒杯。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35岁,留着淡淡的胡渣,面部的轮廓十分硬朗,脸上挂着一种桀骜的不羁神情。

  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一身健美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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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的脖子下没有被衣服遮挡的地方,隐隐之间可见一条狰狞的圆孔伤疤。

  如果有眼力劲的人看到,一定能分辨出这是木仓伤愈合留下的。

  除此之外,男子的脖颈上还挂着一颗狼牙,让他更添一股野性的魅力。

  整体看来,这男子不算帅,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荷尔蒙的气息,很有男人魅力。

  这种桀骜男子,对于一部分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桀骜男子仅仅在这里坐了不到五分钟,就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过来主动搭讪。

  不过桀骜男子的眼光很高,也很挑剔,对于普通的货色看不上。

  此刻,桀骜男子正打量着周围。

  或者准确一点说,他是在打量酒吧里的女人。

  他喜欢当猎人,而不是当猎物。

  不多时,他就盯上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28岁的样子,颜值不算特别高,身材属于那种微胖型的,要是一般的小男生,肯定是不会喜欢这种的。

  但向他这种老手,却深晓那种女人是如何妙哉。

  只见那女人神色挂满愁绪,端起酒杯的右手无名指上,有硕大的一枚钻石戒指。

  以那钻石戒指上的钻石大小来看,至少是在百万以上。

  桀骜男子看见,酒吧里接连有七八个人去搭讪这女人,不过就碰了一鼻子灰。

  桀骜男子立即对这女人做出了一些判断。

  这女人是个良家,不缺钱,来这里是买醉的,不是来找快乐的。

  而且让女人烦恼的原因,多半是感情上的问题。

  拖良家妇下水,劝失足女从良。

  这是古往今来风流男子最爱做的事情。

  他也不例外。

  不过,经验老道的他没有立即行动,而是打算等一个搭讪的契机。

  否则的话,只会碰一鼻子灰。

  嗡嗡

  放在散台桌子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桀骜男子伸手拿起手机看了下来电显示,顿了顿几秒钟,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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