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88章 触人的公牛(1)_《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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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人就开始寻找这根箭,如果找到了,就把它转到别的村子,或者把它放在一条小路旁边的某个地方,希望经过的人捡到它,并因此把祸根转到他身上。但人们会警惕这样的遗失物,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支箭仍然留在杀人者那里。”

  在马六甲的马来人法典里,有一部分特别论述凶恶的水牛和牲口,其中规定:“如果牲口系在森林里,系在人们不常走过的地方,那么如果这些牲口把人触死了,就把该牲口打死。”在西里伯斯中部讲巴莱语的托拉查人那里,“流血复仇推广运用到动物:如水牛抵死人,则此牛必得杀死。”

  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托拉查人想象一头动物与人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外形。动物不会讲话,因为它的喙或嘴与人的嘴不同;动物用四条腿走路,因为它的四肢(爪)与人的手和脚不同;但是动物的内在本性与人的本性是相同的。如果鳄鱼杀死了一个人,那么死者家属就可以杀死一头鳄鱼,也就是说杀死凶手或它家族的成员;但如果杀死的鳄鱼数量超过了被杀死的人数,那么报复的权利就转到了鳄鱼那边,它们必定向任何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狗分不到一份猎物,它下次就会拒绝参与狩猎,因为它感到自己受了委屈。托拉查人明显比我们更关注动物权利;他们尤其觉得戏弄牲畜是十分危险的。比如当他们看见有人给无尾猿穿上人的衣服时,他们会表示强烈反对,并预言将有大风暴和大雨造成的洪灾。没有人会因为嘲笑猫和狗而不受惩罚”。在阿比西尼亚北部边区的勃果人部落里,一头公牛,或者母牛,或者任何家畜,如果触死了人,就会被杀死。

  托德伊先生在刚果河谷的一个巴雅卡人村子入口处看见了结构粗糙的绞架,上面挂着一条死狗。人们告诉他,因为这个声名狼藉的贼不止一次大肆掠食家禽,所以就把它挂在这里示众,以儆效尤。在阿拉伯半岛岩石区的阿拉伯人中间,假如有一只家养动物弄死了人,它的主人必须把它赶走,同时要跟在它后面叫喊“下贱胚!下贱胚!”他也许从今以后再也不会重新拥有这只动物了,因为害怕这只畜生干下的杀人坏事而使自己受到赔付流血费的处罚。如果死人是由于绵羊群或山羊群里的某一只引起的,比如是羊群从陡峭的山坡上踢下一块大石头所致,但不知道究竟哪一只动物所为,此时整群羊都必须赶走,同时大喊“滚开,你们这些下贱胚!”

  除了犹太人,古代其他民族也重视类似的公正惩罚原则。古波斯律法书《禅德语阿维斯陀》规定,如果“疯狗,或者不吠而咬的狗,袭击绵羊或伤了人,则狗将作为蓄意谋杀犯来对待。如果狗袭击绵羊或伤了人,就会被割去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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