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五二章我的主场我作主_盛唐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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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让自己族中的女子再送去出几个。

  每年三十万贯的收益,可以做多少事情。站在长孙无忌这个位置非常清楚,如果秦王府可以得到这笔收益,可以做的事情会非常多。但是陈应为了罗士信,偏偏就错了。

  在陈应眼中,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根本就不叫事。至于,崔盈盈一介弃妇,就算她全身上下都是金子做的,也不值三十万贯,而且是每年三十万贯。但是陈应却做了,而且做得非常彻底。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陈应有钱,有钱可以使鬼推磨,陈应只要想要自己的脑袋,整个长安,乃至整个天下的游侠就会像闻着血腥的鲨鱼一样,闻风而动。

  至于死多少人,重要吗?

  长孙无忌根本不敢将自己的小命,寄托在陈应的心慈手软上面,所以他为了自己的小命,决定离开大队,只要成功抵达陈应面前,陈应就算再不甘心,也只能笑脸相迎。

  有句话叫做自作聪明,长孙无忌的大队有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射生步兵团保护着,这个射生步兵团拥有三百张弓、一百具弩机,人手一把横刀,在不动用陈应麾下精锐的情况下,在西域这个地方,要依靠零散的部落勇士和土匪,没有一千人或更多的人马,根本就啃不动。

  在无遮无拦的河西道上,想要伏击这样一支军队,动用一两千人马,绝对无法做到无声无息,更何况陈应也不是一个嗜血好杀的人,他还真不想用五百余条人命与长孙无忌一个人陪葬。

  如果在凉州地界还是在西州道,长史的随扈出了事情,陈应也逃脱不了干系。

  陈应原本的计划是,在随时队伍中,给长孙无忌下一个慢性毒药,让长孙无忌中毒,慢慢死亡,这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长孙无忌却独自离开大队,潜入一个商人队伍中,无疑是给陈应帮了大忙。

  商队综过一千八百多里的漫长前进,终于抵达了西域州最东边的伊吾城。伊吾城由于是商道上最重要的一个补给地点,自从漫长而枯燥的商道上走到人间,这些商队第一反应就是大吃大喝,当然还有解决生理需要。

  进入伊吾城后,长孙无忌的这个商队马上就被人群包围了,那些操着唐言,红头发或绿眼睛的胡人,争先恐后的向长孙无忌的商队卖水果和鸡鸭,让长孙无忌已经在荒原上跑了好一千里路的唐人眼泪差点流出来,就在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回到了大唐。

  长孙无忌进入伊吾城赶紧找了一个不错的酒店,舒服的泡个汤池。不过,长孙无忌一下子就露出了马脚。

  远途行商利润非常可观,然而沿途这些补给点的花销也不低,在长安一文钱一个的胡饼,在伊吾城要卖三文钱,一个在长安花上十文钱可以享受着泡澡,搓背和按摩服务,在伊吾城却要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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